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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通信命脉亟须保护

1999-09-10 来源:光明日报 本报记者 陆彩荣 我有话说

国庆50周年大庆在即,然而各地损坏通信光缆的严重事件却时有发生,通信保障受到威胁。电信部门紧急呼吁——

通信光缆是国家和社会的通信命脉,是信息社会的基础。然而这一命脉却屡遭不测。据信息产业部有关人士介绍,今年以来,各地通信光缆干线被挖断、剪断等恶性事件时有发生。截至目前,全国已发生省际干线阻断事件51起,其中,3起系严重人为破坏。近来,首都北京地区此类事件更是接二连三,令人担忧。

北京市电信管理局副局长林融介绍说,今年1至8月份,仅北京市区范围内因违章施工造成通信线路严重损坏已达383起,是去年全年的2.57倍。特别是8月29日,某施工单位在玉泉营环岛附近将6条重要通信光缆挖断,其中有两条是国家一级干线,使北京与南方7省市的通信中断,部分国际线路、国家会议电视网等党政军通信线路、大型企业集团、建设银行与外界的联系中断。

这些事故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,据估算,仅直接经济损失就达1400多万元,间接经济损失不可估量;更为重要的是,它严重影响了国家政治、经济生活,甚至造成了不良的国际影响。

据分析,造成这些事故的原因主要是当前各地工程建设量较大,特别是首都北京迎接国庆的一大批项目正在加紧收尾,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很多,工期紧,任务重,顾此失彼;施工单位法制意识不强,与通信部门缺乏联系、沟通;宏观管理不到位等等。

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与北京电信管理局9月8日在联合召开的迎国庆确保通信畅通紧急会议上提出,工程施工再紧张也不能影响国家通信大动脉的安全运行,不能影响国庆50周年活动的正常开展。

专家指出,通信线路是国家通信网的重要组成部分,担负着党政军民的国内、国际通信任务,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国防建设中起着重要的作用。原邮电部与公安部1996年在《关于保护通信光缆线路的通告》中指出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通信光缆,不得有危害通信光缆安全的行为;违者除承担修复光缆费用外,后果严重的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《北京市电信通信条例》也明确指出,在危及电信通信设施安全的范围内施工作业,应当事先征得电信通信企业的同意。

但遗憾的是,这些规定并没有得到有效的贯彻,施工单位在施工时往往只告诉施工人员,高压电线不能碰,有电危险;而对电信等管线则不予重视,导致电信光缆阻断事故频仍。

北京市政管委会负责人指出,国庆50周年是举国欢腾,四海同庆的大喜事,有关国庆庆典的通信保障工作事关重大,不得出现丝毫问题。信息产业部也要求有关部门加强领导,加强维护,确保国庆50周年通信畅通。

而有关专家认为,当务之急是要杜绝管理漏洞,加强通信光缆等管线的监管,电信部门要加强巡护力量,加强电信管线沿途的标志标识宣传,重点环节要有专人值守;施工单位要树立保护电信设施的意识,切实加强施工现场管理,避免盲目蛮干;大的施工项目要有电信部门参加。从长远看,则要加强通信立法建设,确立电信管线神圣不可侵犯的法律地位。

据悉,为确保50年大庆的顺利进行,北京市近日作出部署,凡涉及到通信线路、管线工程的各施工单位要主动与电信部门加强配合,杜绝损害通信线路的事件再次发生。对于重要通信干线,将组织军民联合护线;对危害通信安全的违法行为,公安机关将依法严惩。同时,北京地区国家重要通信光缆沿线从9月18日23时起至10月6日起将实行施工管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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